一周成都楼市:供应减少56.15% 房价跌破万元
注:
①数据统计时间:2017.7.31—2017.8.6
②数据统计范围:成都市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城中、龙泉、郫都、双流、温江、新都
③土地统计范围:成都主城+近郊+远郊
④数据来源:网签数据
1 土地市场
31周3宗商住土地供应,全都位于郫都区;
31周3宗商业土地成交,其中城东2宗,城西1宗。
2 商品住宅市场
第31周成都市商品住宅供应3.35万平米,环比减少56.15%;成交27.04万平米,环比减少13.11%;成都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9684元/㎡,环比下跌3.54%;
这是成都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于16周冲破万元大关以来,第二次跌破万元,创下第18周以来的最低点。
第31周,商品住宅市场成交小幅减少,成交均价方面城南、新都区域上涨幅度最大,涨幅分别为20.66%、19.48%;成交面积方面龙泉、城北区域上涨幅度最大,涨幅分别达到174.89%、72.52%;成交套数方面龙泉、城北区域上涨幅度亦最大,涨幅分别为190.31%、70.97%。
第31周,郫都区、城东区域价格下跌幅度最大,下跌幅度分别达到25.14%、21.42%;商品住宅成交面积方面,新都、城东区域成交面积下跌幅度最大,跌幅分别为70.66%、50.78%;成交套数方面,新都、城东区域下跌幅度最大,下跌幅度分别为72.81%、53.06%。
本周龙泉区域的“皇冠湖壹号”项目成为商品住宅成交金额排行榜榜首。
本周龙泉区域的 “皇冠湖壹号”项目成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排行榜榜首。
3新闻多一点
近期各地楼市新闻一览
2017年8月5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要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对包括房屋租赁企业在内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可按照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取得的收入,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所涉及的各项地方税收采取便于征收的方式进行综合管理。此外成都市将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房源。
2017年8月3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自住房将被共有产权住房替代。办法指出,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房源应不少于30%,即“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决住房困难。《办法》明确,共有产权房的供应对象为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办法》要求从严限购条件,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另外,申请家庭有违建未拆除的不能申购;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也不能申购。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广州:楼市调控再加码 业内:新政将整治房企销售乱象
2017年8月2日,广州市住建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部署全面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强化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的指导,对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定价不合理的,要坚决予以调整,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通知表示,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按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确保发展租赁市场的各项举措落地。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调控工作协同联动;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商品房价格;严格落实土地供应计划,多措并举加大商品住房供应。通知提出严格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部署,积极构建租购并举的租赁制度;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信贷措施,加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市场监管各项要求,加大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违规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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